盗窃罪的
减刑主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以广东省
深圳市为例,判定被判处盗窃罪的罪犯是否具备减刑资格及相应的减刑幅度时,需全面权衡其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改造过程中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首先,罪犯在服刑期间,如能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或存在
立功表现的,均可享有减刑的机会。
此外,减刑亦存在一定的界限及时间间隔规定。
例如,被判决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的囚犯,在经过减刑之后,实际上所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则不允许进行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