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的环节中,倘若买方支付了
定金之后却意欲放弃购买该物业,那便属于违反契约的行径。
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严格实行的“
定金罚则”将适用于此类情况。
这也就意味着,买方无权再向卖方索回已经支付的定金。
定金所具备的特性便是作为
保证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一种手段。
一旦买方支付了定金并且签署了相关的协议文件,那么就代表着其已经表达了愿意履行
购房合同的意愿。
然而,如果买方单方面违背承诺,拒绝购买该物业,那么卖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没收定金。
但是,如果是由于卖方自身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买方则有权请求依法双倍退还已交之定金。
总的来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定金被没收的法律后果。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在决定
购房之前,务必审慎思考,进行周密的权衡与评估,以规避不必要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