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
非法经营金额的评估,通常遵循以下一系列严谨的原则:即依据
行为人在整个
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所产生、采购、运输、储存以及销售的烟草专卖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计算。
若能准确查明销售或购买价格的,则应根据其销售或购买时的实际价格来计算经营金额。
然而,若无法查清销售或购买价格的,对于有品牌的烟草制品,可参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所出具的该品牌烟草专卖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计算;而对于无品牌的烟草制品,则可以参考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烟草平均零售价格进行计算。
此外,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多次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且未经处理的,非法经营金额将被累计计算。
但是,这种累计计算的前提条件是,每一次实施的非法经营行为都必须达到足以构成
犯罪的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