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诉讼费缴纳标准及相关事宜,一般来说,应于法院正式受理事例之后的第七日开始缴纳。
在此期间,原告须按照接收到的人
民法院书面交纳
诉讼费用的通知,从次日起七天内向相应法庭缴纳规定的费用。
如
逾期未能支付且无
缓期交付、降低交付或者免除交付之申请者,将被视为撤销
申诉。
然而,若涉及到
申请费,则需由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时或在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缴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某些事例而言,其诉讼费可能在事例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后,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各参与方应当承担的具体金额。
例如,当事例出现部分
胜诉与部分
败诉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将会综合考虑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而决定双方
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诉讼费用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