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法律实践中,
当事人选择聘请律师的费用往往需要自行承担。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之下,如在
合同签订时双方已达成协议,约定由
败诉的一方承担法律顾问的费用,或者在法律
法规中有明文规定应当由对方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则另当别论。
以北京市丰台区为例,在涉及交通
肇事罪的事例中,倘若
受害人一方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获得了
赔偿,而在此之前双方并没有对
律师费用的承担问题进行过明确的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受害人需要自行承担这笔费用。
然而,如果加害人一方存在着明显的恶意、
违法或者
违约行为,受害人可以考虑在提
起诉讼的同时,在
诉讼请求中提出要求加害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律师费用的主张。
然而,最终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
总的来说,除非有特别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否则在交通肇事罪事例中,律师费用通常都需要由委托律师的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