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律师会见的费用由委托人或
诉讼相对人自愿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符合
法律援助的条件,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提供会见服务时,该项费用则由法律援助机构负担。
具体来说,
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主动聘请律师,那么支付律师会见等相关服务费用便成为他们应尽的义务。
然而,若当事人处于经济困难状态且事例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内,如有可能被判处无期
徒刑、
死刑等极刑,经申请获准法律援助,此时律师会见等相关费用则不需当事人支付。
总之,邢台地区律师会见费用的承担主体,取决于事例具体情况及是否已经提出并获得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