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与
机动车辆之间的
追尾碰撞,其相应的
赔偿责任分配往往需要综合诸多具体因素进行评估,例如双方
当事人的行车状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交通
法规的行为等等。
根据一般的司法实践和公众认知,追尾方通常会被判定为负有主要或者甚至是全责的责任方。
而相应的
赔偿范畴则涵盖了对受损车辆的修复费用、可能存在的车辆价值降低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倘若证实的话),以及由于本起事故引发的额外
交通费用等等方面。
首先,当此类事故发生时,务必立即拨打相关部门电话进行
报警,以期警方介入后能够给出公正权威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各自应负担的责任比例。
若电动自行车车主已经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产品,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应当优先让保险公司对其实施赔偿义务;倘若保险赔偿额仍然无法完全覆盖损失,那么其余部分则应该由电动自行车车主按照既定的责任比例进行承担。
当然,如果电动自行车车主确实无力支付
赔偿金,那么机动车辆车主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然而,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