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和
雇佣关系的责任承担问题并不能通过简单的比较来确定其孰轻孰重。
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往往会依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尽职尽力地完成相关任务,进而换取酬劳。
若因劳务作业产生了对第三人的伤害,那么接收劳务者将对此负有法定的
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反观雇佣关系,雇主应对雇员在实施受雇职责过程中所受到的
人身伤害负责
赔偿,除非雇员明知故犯或者存在严重过错。
然而,对于责任大小的确立,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具体状况,包括工作性质、潜在风险度、双方事先协议等等多个角度的因素。
因此,我们无法武断地判定何种关系所涉及的责任更为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