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确实存在未遂形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招摇撞骗罪是指为了获取不法利益,
行为人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要判定该
犯罪是否属于未遂状态,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开始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然而因为受到意志之外的因素影响而未能达到预期目的。
例如,行为人已经开始以
虚假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开展活动,但是尚未让他人对其身份产生误解并交付财物。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招摇撞骗罪未遂的认定,需要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尽管如此,
未遂犯仍可参照既遂犯的标准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