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并未明确签署
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下,雇佣双方仍应遵照法律
法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为离职员工提供
离职证明,此项权益与是否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无直接关联性。
离职证明的实际意义在于公正地证实员工已与原有聘用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具体内容通常包括员工的个人姓名、职业职位、加入该公司及离开该公司的日期等必备的基础信息。
然而,在此特殊情况下,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会引发其他潜在的
法律纠纷,例如要求支付
双倍工资作为补偿等。
尽管如此,这并不妨碍我们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倘若雇主拒绝履行这一法定义务,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劳动
仲裁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