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农民工讨薪这一问题,主要交由
劳动监察部门以及劳动仲裁组织共同承担负责。
劳动监察部门具有监管所有用人单位是否遵循
劳动法和相关
法规条款执行的权力,特别是针对
工资拖欠这类事项加以重点关注。
假如发现有用人单位存在拖欠
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依法勒令该企业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如数支付所拖欠之工资。
而在解决
劳动争议这一方面,劳动仲裁组织行使着至关重要的职责,农民工可以向他们提起申请,寻求帮助,以确保通过司法程序追回被拖欠的工资以及其他应该得到的
赔偿。
此外,各地区政府为了更深入、全面地协助解决农民工的薪资
纠纷,通常都会特设专责的清欠办公室等相关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援助。
总的来说,农民工在面对工资拖欠问题时,可以尝试通过多种合法路径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