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往往会引发一连串的法律效应。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首要任务便是处理并明确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根本性原因,例如开发商未能获得正式的预售许可证等等。
如果经过调查取证,该合同确实因为上述原因而被裁定无效的话,依据我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规定,那么交易双方应当彼此返还因这份
无效合同所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财产。
对于已经向开发商支付的
购房款项,开发商有义务全额退回,并且还需要按照同期的
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
此外,若由于
合同无效,购房者受到了诸如房价突然飙升使购房成本大幅度提高之类的
经济损失时,应当由过错方负担起相应的
损害赔偿责任。
为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购房者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与购房事宜有关的重要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付款收据以及沟通交流的详细记录等等,以备将来可能出现的谈判协商、调解乃至诉诸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