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产整体交易的困惑和争议之中,能够提起
诉讼程序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主体主要囊括如下几个类型:首先,作为当下房产购买者的一方,如果他们发现建筑供应商或者业主存在诸如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或方式将房产完整无缺地移交给
买房者、或者该房产本身的实体质量存在着某些明显无法接受的缺陷等等方面的
违约行为,均有权基于这些事实
起诉对方;其次,当购买者未能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合同去履行支付义务,或者违背了其他所签订的
合同条款时,作为出售方的房产拥有者也同样具备追诉的资格;最后,不妨考虑到合同中所涉及的其他各项相关方,譬如保
证人等角色,假如他们在应付其应负的
保证责任时出现失误或是忽略,使得自身权益遭受损失的话,那么他们同样享有
诉讼的权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诉讼方,在
提出诉讼之前都必须要有充足的
证据来支持他们声称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伤害这一主张,同时更须确保在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之内提出正式的诉状。
此外,最终能不能成为有权提起诉讼的关键
当事人,还需依据当时签订的有关
房产买卖合同上的详细约定以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视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