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
购房合同中的
违约金协议常规上是由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制定的。
然而,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无法满足公平原则或是过高超出合理范围,那么
当事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常指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要求对其做出适当调整和增减。
依照惯例,违约金的设定不能超过违约行为给受害方带来的实际损失的最高30%。
当违约产生的损失难以精确衡量时,司法机关将会根据事例的具体争议点、违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得的“
不当得利”等多角度进行全面分析,力求确保违约金数量的合理性。
在此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评估违约金是否构成过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违约行为给对方造 成的实际损害及其整体履约状况、当事各方在
纠纷中的责任比例以及可能达到的经济利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