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法规规定,
加班费用并不被视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指在
劳动关系终止或者
劳动合同解除之后,雇主依据法律条款,向
劳动者一次性付清的、在财务方面给予的援助。
此类补偿通常源于法定特殊情况,例如,雇主因此歇业、进行经济性
裁员等等。
然而,加班费则是在劳动者
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时间范围时,应该得到的附加薪酬,即对于他们超时付出劳动的一种补偿。
由此可见,两种款项在性质上具有本质的区别。
加班费的具体金额是根据劳动者加班的实际时长以及相关的计算准则来确定的。
然而,在某些
劳动争议事例中,如果雇主存在长期
拖欠加班费等
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劳动者选择
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的诉求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总而言之,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加班费等同于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