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名购房的事例之中,关于由亲属
出资所购得的房产所有权归属的争议颇为复杂。
首先,我们需要审视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着书面协议以明确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倘若确实存在这样一份具有效力的书面约定,则依据这份约定便可以准确地判断出所有权的归属之所在。
反之,如果没有这样的书面约定存在,那么通常情况下我们将会结合考虑诸多不同的因素,例如
购房款项的支付凭据、实际居住及使用情况、对于房屋的管理与控制等等,以此来进行综合判断。
在司法实践的层面上,如果能够充分地证明伴随着亲属出资购房而产生的,实际上是一种出借名义购房的合意,并且在此基础之上他们实际履行了出资的义务,那么法院往往倾向于认可该房产应归属于实际
出资人暨亲属个人所有。
然而,若是无法完全证实这一借名购房的真实性,且房产的所有权已登记至出名人的名义之下,那么法院很可能判定该房产应归属于出名人所有。
在此种情形下,亲属仅能主张其作为债权
人的权利,向对方索回出资额以及相应的利息部分。
总的来说,任何一个具体的事例都需要针对其特殊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
证据的充足与否将直接决定最终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