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同
犯罪类型的法定最高刑之规定,
追诉时效期限的起点与终点皆有所差异。
此处对于
追诉时效之计算规则进行详细解读:自
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若犯罪行为存在持续或继续的情况,则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正式
立案侦查或是在人
民法院开始受理相关事例之后,如果相关人员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程序,那么将不受
追诉期限的任何限制。
此外,倘若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明确提出控告,但因法律程序上的原因导致相关单位对此置之不理未能作出响应,那么同样可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例如,法定最高刑仅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其追诉时效的期限则为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严重罪行,其追诉时效的期限则设定为二十年。
若在二十年后仍需对该事例进行追诉,则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