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
专利权的
诉讼时效应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来执行,通常为3年。
这一期限从
专利权人或与之有利害关系的
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
侵权行为及其
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倘若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正常时间范围,只要
侵权方自愿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那么便不受该时间限制。
在涉及到专利权侵权
纠纷的司法程序中,明确诉讼时效的起始日期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出现,导致权利方无法在限定期限内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可以依法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此外,若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由于
不可抗力或其他阻碍因素以致权利人无法
行使权利的话,诉讼时效将会暂停计算。
直到阻碍原因消除之日,才会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