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法律程序中,
批准逮捕之后的
提起公诉期限通常为两个月内完成;但若遇有案情较为复杂或因期限临近而无法完结的事例,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审理期。
对于那些地处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且属于重大复杂类型的事例、大型
犯罪团伙事例、跨区域作案且事例性质复杂的重大复杂事例以及取证难度大且事例所涉及范围广泛的重大复杂事例,若经过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许可,可将
诉讼时效延长至四个月。
若事例中
犯罪嫌疑人身负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重罪,并且按照上述规定的延长时限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则需再次获得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许可,方可进一步将
诉讼期延长至六个月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