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害情况鉴证所需的时间规定,具体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的流程是当公安部门接到有关伤害的
报案之后,须在24个小时之内开立相关的鉴定委托书,并向
当事人明确告知将去往哪一家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害程度的鉴定。
若鉴定的主要依据为原发性的损伤,那么待
受害人为确保伤势稳定后便可立即进行鉴定工作;反之,若是以损伤所引发的并发症作为主要鉴定依据,则需等到伤情趋于稳定之后再行鉴定。
一般而言,此类鉴定工作应在受伤之日起90天以后进行。
然而,如果遇到疑难、复杂或者一时无法确
定损伤程度等特殊情况,可能会需要更长的时间,但是通常情况下都不会超出法定的
办案期限。
总的来说,具体的鉴证时间还需根据事例的复杂程度以及伤者的康复状况来综合考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