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问题而言,其关键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全面覆盖”原则,指涉案商品或服务所需的各项技术要素必须能够完整涵盖已获批
专利所表达的所有技术要点;其次是“等同原则”,即即便涉案产品或服务在某些技术细节方面与已获批专利存在些许出入,然而只要它们之间在功能表现、操作方法以及最终效果等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并且在该领域内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工作者通过常规推理便能直接理解到此相似之处,那么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也是有可能构成
侵权的;再者便是“禁止反悔”原则。
在
专利申请或者审批过程当中,
专利权人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而适度地缩小或降低权利要求, 然而一旦涉及
侵权诉讼,那他将无法改变这一既定事实;此外,还有“多余指定”原则,这个原则适用于特殊情况,即在某些情况下,对于那些在
专利权利要求中明显属于冗余部分的技术特征,在进行侵权判断时可以不予考虑。
在实践应用中,我们需要结合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材料,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评估,以便更为精确地确定是否构成专利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