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已缔结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士若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公开
同居生活,将被视为
违法行为,甚至可能触犯
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已婚人士在
婚姻存续期间再次缔
结婚姻关系,或明知对方已有合法配偶仍与其结婚的行为。
然而,当双方
当事人均未曾缔结婚姻关系却以夫妻名义同居时,此种行为通常不会被判定为
违法。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不构成重婚罪,此类行为亦有可能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作为证明某一方存在过错的重要
证据,进而对
财产分割等事宜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倘若在此类
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到财产纷争,例如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
处理方式将会变得相当复杂,一般情况下应依据有关共有时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