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面临解散清盘之时,其
清算组的设立状况主要呈现为两大类型:首先,对于
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清算组通常由公司的股东共同组成;其次,对于
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其清算组则往往由公司的
董事或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特定人士所主导组建。
如果
清算组成员未能按照法定期限内完成重组,那么
债权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派相应的人员参与到清算工作中来。
人民法院接到此类申请后必须立即启动相关程序,组织清算组展开清算事宜。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清算组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程序要求,认真履行清算职责,包括对公司各类财产进行全面、细致地清理、制作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及向已知债权人发布公告等多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