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有可能成为
贪污罪主体的。
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
贪污罪的
行为人或
犯罪主体涵盖了各种类型的机构,如国家机关、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等。
当这类单位中的某个特定部门或者个体,通过职务之便,以
欺诈、
窃取、
盗窃等手法非法占据公款或者公众财产的时候,就可能触犯单位贪污罪。
在法律层面上,判断某一单位是否构成贪污罪,主要看这个单位的性质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范畴,以及其相关行为是否满足贪污罪的构成要素。
此外,针对
单位犯罪的情况,我们通常会采用
双罚制的惩处方式,即不仅对涉案单位进行
罚金处罚,还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涉及
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的
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