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在裁判文书正式生效之后,
申请执行的期限大致是两年时间。
然而,这个两年的期限并不是绝对的不能超越。
如果存在下面所提到的这些特定状况,仍有可能提出申请要求予以执行:第一种情况是,对方
当事人明确表示愿意自愿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第二种情况则是,申请执行的
有效期限内出现了中断的现象,例如,
债权人向相关机构
申请仲裁或者提
起诉讼等等;最后一种情况是,存在着其他一些因素导致申请执行的时效被暂时停止,例如,无法预见和避免的自然灾害等。
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没有出现上述任何一种特殊情况,那么在超过两年的期限之后再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很可能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根据自己所面临的具体案件情况,来仔细评估是否符合申请执行的各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