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员工行为给单位带来
经济损失的
纠纷案中,
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往往是结合了众多复杂的考量因素。
首先,仲裁者需要确认单位提供的
证据能否证明其损失客观、真实地存在,以及损失与受诉人(即员工)之行为之间具有直接而显著的关联性。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审查其是否具备明确、合理的内部规章制度,这一制度应当针对可能引发损失的员工行为及其相应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而精确的描述,并确保已经过有效途径对全体员工进行充分披露和告知。
若单位能够充分且有力地举出相关证据,那么仲裁裁决很可能会要求员工承担一定的
赔偿责任。
然而,在确定
赔偿金额时,仲裁者通常会考虑到员工的过错程度、薪资收入水平等多种因素,绝非简单地让员工承担全部损失,而是通常将赔偿金额限制在员工当
月工资的一定比例之内。
此外,倘若员工能够证明自己对损失的产生并无任何过错,或者用人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明显疏漏等情况,仲裁裁决也有可能会酌情减轻乃至完全免除员工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