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个人资料罪,实际上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体系中被明确归纳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此类
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
量刑依据主要聚焦于
犯罪行为的严重性与程度。
对于那些
情节严重的事例,依法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可附加判
处罚金,或单独科处罚款;而若是情节尤为恶劣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也需缴纳
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未经授权获取、贩卖或者提供他人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信用信息以及财产信息超过五十条者;未经授权获取、贩卖或者提供他人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对人身、
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公民个人信息超过五百条者;
非法获利超过五千元以上等等。
至于何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前述数量或者金额达到标准值的十倍以上者。
最后决定量刑结果时,仍会全面考量
犯罪手段、后果以及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