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遵循一种特殊的赔付方式,即在一定程度上不区分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其
基本原则在于,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实施全面
赔偿。
不论被保险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是否为主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均会依据约定的责任限额给予相应赔偿。
具体而言,责任限额在实践应用中可分为有责与
无责两种情况。
对于有责赔偿情形,伤亡及
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设定为18万元,
财产损失的赔偿上限则为0.2万元;而对于无责赔偿的情况,伤亡及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设定为1.8万元,财产损失的赔偿上限则为100元。
然而请注意,尽管强制保险的赔偿额度具有一定的保障性,但在实际处理中,若剩余部分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仍需由商业保险公司或者相关
责任人按照事故责任的比重共同分摊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