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法院裁决之
执行期限普遍为两年。
该两年时限的计算基准自法律文书所载明的
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开始计算。
若是法律文书设定了分期履行之条款,则应分别以每期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作为计算起点;若法律文书并未明确规定履行期限,则应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请注意,在执行期间内,若发生诸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
履行义务等导致
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执行时效将相应地重新计算或者暂时停止计算。
倘若您未能及时把握住执行期限,那么除非对方主动自愿履行义务,否则您恐怕会面临无法通过
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判决权益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