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
意外伤害后的
赔偿主体的确立,需要全面考虑多个因素予以准确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农民工是在其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范围之内,由于执行本职工作而不幸遭遇事故伤害,那么这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
工伤,并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为农民工缴纳了
工伤保险,那么在某些情况下,部分赔偿款项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反之,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
但是,如果农民工所受的伤害并非由于其自身的过失或
故意行为造成,而是由于第三方的
侵权行为引发,例如在施工现场被外部车辆撞击受伤,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农民工不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的请求,同时还可以向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方寻求
损害赔偿。
总的来说,具体的赔偿主体以及赔偿方式的选择,必须依据实际发生的受伤情况以及
法律关系进行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