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此次事件中,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那么按照相关规定,他/她可以选择使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来解决问题。
交强险具存强制实施特性以及公益性质,其深远意义在于确保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得以获得基础性的
赔偿保障。
当事故
责任人在相应情况下需负责任时,交强险的赔偿数额限制如下:其中,死亡
伤残赔偿金额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8万元整,医药费
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设置为人 民币1.8万元,财产损坏
赔偿金则不超过人民币0.2万元。
若受害者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并未超过以上所述的赔偿限额,那么交强险将负责在上述限额范围内给予赔付;然而,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上述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由事故责任人自行承担或者由其购买的商业保险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交强险的赔偿原则是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而非全额赔偿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