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处于
试用期内的员工时,企业作为雇主往往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主要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具备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其中包含了详尽无遗的书面化职位职责描述、针对日常工作任务设定的理想目标以及相应的考核标准等。
其次,对于考核手段和
证据的准备也不可忽视,例如对员工进行公正、客观的工作表现评估记录、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详细的统计分析以及上级领导对其工作表现的评价意见等等,这一切都能有力地证实员工无法满足设定的录用条件。
再者,用人单位还需要提供充分的告知记录,以证明已经把考核结果以及员工未能满足录用条件的情况及时明确地通知到该员工本人。
此外,企业还应该展示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及其合法性,并已将此等规章制度明确无误地传达给每一位员工知晓。
值得强调的是,以上所有的证明材料都应当保持真实、客观、合法的原则,并且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链,否则,就有可能导致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
劳动关系,从而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