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负全责导致他人命丧黄泉的案件中,尽管已经得到死者
家属出具的谅解书,检察机关仍然保留着对肇事者提出
起诉的可能性。
有关检察机关是否决定对被告进行起诉,这一过程需要充分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权衡。
对于谅解书所反映的一项重要的减轻被告人
刑事责任的情节,它并非是决定检察机关是否撤回起诉的唯一依据。
检察机关将会对整个案件的全部事实与相关
证据进行深入审查,其中包括了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以及
犯罪嫌疑人体认罪行的态度表现、是否存在
累犯的情节等等。
若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犯罪嫌疑人能够真心实意地悔过自新,积极主动地承担
赔偿责任并获得
受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检察机关或许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倘若犯罪
情节严重,例如存在
逃逸、
醉酒驾驶等恶劣行为,即便已经获得谅解书,检察机关依然有可能依法
提起公诉。
至于最终的裁决结果,则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检察机关的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