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
赔偿责任尚未明晰之前,对
医疗费用的负担形式往往存在以下各类可能性:首要之选,如能明确
责任人为哪一方,那么该责任人或许会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而率先为
受害人支付其中一部分费用;然而,此举并非法律
法规所要求或者必须履行的义务。
其次,如果受到伤害的
当事人自身具备支付能力,他们也可以选择自行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并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收据与发票。
再次,倘若受害人面临着经济上的困境,他们可以考虑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寻求援助,以获取一定程度的资金支持。
最后,如果事故涉及到
机动车辆并且该车辆购买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之内,是有权为伤者垫付必要的抢救费用的。
总而言之,在责任归属尚不明朗之际,医疗费用的负担方式并不固定,各方应当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充分协商,以便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然而,最终的费用负担问题,则需要等待
责任认定工作全部结束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责任比例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