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公司中持有1%股份的股东需要在他们的
出资额度之内负担
有限责任。
也就是说,这些股东将以他们已经缴纳的
注册资金作为限度,对于公司发生的负债承担相应的财务责任。
假如已经全额出资,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必对公司发生的负债额外承担任何经济上的义务的。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当股东有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试图逃避
债务,并给公司
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失时,他们可能会被要求对公司的负债
承担连带责任。
除此之外,如果股东未能完全履行或没有履行他们的出资义务,那么在未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于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部分也必须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
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