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关于
欠款纠纷的
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逾越了这三年期限便无法提
起诉讼。
若在此三年内,
债权人曾经向
债务人主张过债权,或者对方曾作出过偿还
债务的承诺等行为,则诉讼时效将被视为已经中止,并需从新的时间点开始重新计算三年。
即使诉讼时效已经过期,债权人仍然拥有起诉的权利,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债权人可能会面临
败诉的风险。
但是,如果对方并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也不会主动介入审查时效相关的问题。
因此,债权人依然具有获得
胜诉的可能性。
建议在准备着手启动
诉讼程序之前,务必尽可能地搜集与保留能够证实
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以及时效中止的
证据,例如聊天记录、还款
承诺书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