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我国法律规定了向各级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如
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同一笔
债务分阶段进行清偿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次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又比如,对于那些没有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民事行为能力限制的人士,他们对其
法定代理人所享有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该
法定代理关系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义务方有权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
但是,若出现
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则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被重新计算或者暂时停止计算。
举例来说,当权利方向义务方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发生时,就可能引发
诉讼时效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