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看守所会见的参与者并非仅限于两位
律师。
通常情况下,只要一位律师持有合法的会见手续,便可依法进行会见活动。
然而,在涉及到一些特殊且复杂,甚至是重大案件时,为确保能够更为全面、高效地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会安排两位乃至多位律师共同参与会见。
值得强调的是,律师在进行会见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及相关要求来办理必要的手续,这包括提交其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所出具的证明以及经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文件。
然而,由于各个地区的看守所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因此律师在进行会见之前,务必要对当地的相关规定有充分的了解与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