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到借款问题引发的
纠纷,其法定
诉讼时效通常定为三年。
该时效的起算点是从权利人明确知晓或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人开始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出现如下情况时,诉讼时效将会被视为中断,并从中断和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被再次计算:
首先,若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
债务的请求;
其次,如义务人同意支付所欠债务;
最后,若权利人发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等法律行动。
此外,在民间
借贷关系中,如果双方已经就还款期限达成共识,那么诉讼时效应从约定的还款
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反之,如果双方未曾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则
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
债务人偿还债务,但在此之前,必须给予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因此,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