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具备鉴定
医疗过失问题的专业能力及权限。
医疗过错鉴定作为判定
医疗机构及医务工作者在具体诊疗过程中是否存有过失行为的关键程序,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鉴于医学会具有组织专业鉴定小组并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制度,同时结合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开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职能。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小组将全面分析医疗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医疗操作是否遵循规范标准、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鉴定结论对于解决
医疗纠纷以及明确责任归属具有至关重要的参考价值。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于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卫生
行政部门提交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