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缴纳之费用的分配原则,通常情况下是由
被执行人承担。
具体而言,执行
申请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进行计算得出的。
当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未超出 1 万元的范围时,每次执行收费为 50 元人民币;如果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介于 1 万元至 50 万元之间,则需按照 1.5%的比例进行缴纳;若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位于 50 万元至 500 万元区间内,则需按照 1%的比例进行缴纳;而对于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大于等于 500 万元且小于等于 1000 万元的情况,则需要按照 0.5%的比例进行缴纳;至于执行金额或者价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则仅需按照 0.1%的比例进行缴纳。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并不需要提前支付申请费,而是可以在执行成功后的首次执行款项中将其直接扣除,最后仍由被执行人全权承担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