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中,所谓的“恶意透支”,主要是指持有
信用卡的人士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超出了相关规定的最高额度或最长期限进行透支交易,并且在经过发卡银行给予两次
催收之后,仍然超过三个月未作出任何归还的行为。
判断某个透支行为是否属于“恶意透支”,需要全面考察多种复杂因素。
例如,透支金额的多少、透支行为发生后的实际表现等等。
如果透支者在透支后肆无忌惮地挥霍财产、藏匿行踪、更改联系方式、逃避银行的催收等行为,那么他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
此外,如果透支者明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却依然大量透支,导致无法偿还
债务,那么这种行为也容易被视为“恶意透支”。
然而,如果能够证明透支行为具有合理的用途,同时透支者也展现出积极的还款意愿并付出相应的努力,那么这样的透支行为便不能被视为“恶意透支”。
总而言之,是否构成“恶意透支”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的裁定权则交给了司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