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施工现场遭受伤害事故的
责任主体确实定,需要综观各方面复杂的考量因素。
具体而言,当农民工与
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合法稳定的劳动
雇佣关系时,应当被视为
工伤事故,并由该建筑公司承担相应的
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然而,倘若建筑公司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非法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法定用工
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而这些组织或个人所招聘的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
意外伤害,由此产生的责任则应由建筑公司承担。
此外,如果是由于第三方
侵权行为引发的伤害事件,比如工友在操作过程中的失误,受伤的农民工既有权向第三方
责任人提出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同时也有权利申请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值得强调的是,
医疗费用在这个过程中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索赔,不能双重主张。
总的来说,对于具体责任的界定,必须依据实际的用工方式、受伤原因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