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人员主动向司法机构报告罪行的行为,即所谓的“
投案自首”,这是我国
刑法中规定的一种法定的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
刑事责任的情形。
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到
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赌场的规模大小、参与赌博的人数、赌资的数量以及
违法所得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来进行
量刑。
通常而言,开设赌场罪所涉及的
刑罚包括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等多种形式。
若
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又存在着
自首的情节,那么其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的刑罚,例如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可能同时适用
缓刑。
然而,如果犯罪
情节严重,即使存在
自首情节,也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但是相较于没有自首的情况,仍然会得到从轻处理。
总的来说,最终的判决结果将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
证据,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