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这个议题,它通常是由专业负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协会来组织专家鉴定小组完成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可以得知,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协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
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协会都有责任承担起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重任。
而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地方医学协会则需要负责组织二次鉴定工作。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遇到疑难、复杂且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医疗事故争议,中华医学协会也可能会被要求组织相关的技术鉴定工作。
在整个鉴定过程中,专家鉴定小组将严格遵循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相关规定,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以独立、公正的态度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最终形成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