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框架,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中的某一方对另一方隐瞒其借贷行为并不直接构成
违法行为。
然而,从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出发,如果所借得款项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并非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定,那么这笔
债务很有可能被视为是举债一方的
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种情形下,如果隐瞒借贷行为导致了
夫妻共同财产遭受损失,未举债的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有权提出相应的权益主张。
然而,如果
出借人对此事毫不知情,并且借款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的话,就有可能引发夫妻间的财产争议。
总的来说,虽然这种行为未必构成
违法,但是却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民事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