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系指由
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以
盗窃、
欺诈或其他不法手段非法占据公有财产的行为。
此罪行注重的核心要素为对
公共财产的
非法占有。
相较之下,
受贿罪则侧重于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所获得的优势,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以此来为他人谋求利益。
这两种
犯罪的主要差异在于,贪污罪主要针对的是对公有财产的非法占有,而受贿罪更加强调的是接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求利益。
在实际事例中,判断何种
罪名成立的关键因素在于
行为人获取财物的途径以及是否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求利益。
此外,贪污所得的财物通常源自本单位的公共财产,而受贿所得的财物则主要源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