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程度鉴定的最终结论原则上应直接提供给进行鉴定的个人或者其指定的
代理人。
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每当鉴定机构完成特定项目的鉴定之后,他们往往会以明确的书面文件形式通知委托方或者委托人鉴定的结果。
如果您是案件中的
当事人,那么您自然享有获取此项鉴定结果的权利。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涉及到
刑事侦查工作需要保持高度机密性时,鉴定结果可能无法立即直接提供给当事人,而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在适当的时间内向您展示。
总的来说,作为案件当事人,您对鉴定结果拥有知情权。
倘若未能及时获得鉴定结果,您依法享有向相关部门提出合情合理的
申诉请求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