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违反交通
法规且
发生交通事故,并在事后离开现场逃避责任,即构成了“
肇事逃逸”。
这种行为无疑是极其恶劣和危险的,往往将导致极为严厉的法律惩罚,甚至可能包括被
吊销驾驶执照以及需要承担整个事故的所有责任等等。
然而,如果涉案嫌疑人能够积极
投案自首,那么在法院进行
量刑的时候,这样的行为将会成为一项酌情考虑因素。
所谓的“
自首”,实际上是指涉案嫌疑人对于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持有真诚而深刻的认识,并且对所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歉意。
在司法实践中,这样的认罪态度和悔过表现常常可以得到法院的体谅与宽容,从而在给予公正判决的同时适度地减轻
刑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还需结合实际发生事故中所导致的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等损害状况来进行全面衡量。
若事故已经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安全,或者给国家财产和
公共利益带来巨大损失,那么即使涉案嫌疑人选择自首,也不能完全免除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肇事逃逸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行为,而自首无疑是更加理智的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它能彻底缓解甚至消除已经酿成的法律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