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所实施的具体
行政行为对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时,他们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
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书,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行政复议。
关于
违章行政复议的详细步骤,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申请人应当自得知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起算,在接下来的 60 天内,依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
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若您决定以书面方式提起复议申请,那么必须得注明申请人的个人资料、明确地表述出行政复议的主张以及申请的主要事实依据、理由阐述及时间安排等重要事项;而如果您选择口头申请,则行政复议机构将立即为您进行详细记录。
在此之后,作为复议机构的一方,他们将会在收到申请后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内开始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一旦受理申请,复议机构通常会在 60 个自然日内出具行政复议的最终决定,但是,倘若遇到情况比较复杂的情况,这个期限最多可以延长至 30 天。
最后,复议机构会在作出复议决定后及时发送给您,以便您能知晓结果。